第十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创业促进法制及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