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源保护区域的设定与管理第九条已废止在重点保护区域内从事养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饲养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或认可的新疆黑蜂物种,按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实行定点放养,禁止饲养异(杂)种蜂群。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验区内养蜂的单位和个人饲养新疆黑蜂。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