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在资源保护区域从事农、牧、果、蔬等生产单位或个人,应避免在蜜源植物花期喷洒农药。需要施药时,须在三天前通知施药区周边至少三公里范围内的邻近蜂场或蜂点。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