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规定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本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民宗、工商、质监、文化、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宗教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宣传、执行工作。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