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依法追责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