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工艺以及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纳入保密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授、使用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传承习俗规定的方式、途径进行。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