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六章 资金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调查部门和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