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第九条已废止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常务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