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矿产品的运销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由国家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销售、运输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