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矿产品的运销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矿产品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矿产品运输使用省统一印制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矿产品准运证。矿产品准运证由采矿权人凭采矿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到自治县地矿主管部门办理。运输矿产品实行一车(船)一证,证车(船)相符。产品准运证不得转借、重复、倒卖他人使用。自治县地矿主管部门可在重要矿区的出入口对运输矿产品的车(船)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