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河道采砂应当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