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下列规划档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一)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二)镇总体规划和镇详细规划;(三)乡规划;(四)村庄规划。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