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