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区域特色和功能特征,以市场导向为基础,实行合理引导,防止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等主管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当考虑旅游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交通线路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