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发展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推进历史文化、休闲度假及山地、冰雪、草原、滨海、生态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