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樟江流域保护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