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二章 行政执法制度第十二条有效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考核评议的结果应当作为执法人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