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决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