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遗撒或者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运行,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并按照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处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清除或者不能清除的,可以依法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