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的闽菜技艺文化,是指闽菜在福州形成、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地方饮食文化的总称,包括:(一)刀功、烹饪、果蔬雕刻、装盘美术等制作技艺;(二)传统饮食习俗;(三)历史名店、名菜、名小吃等传统品牌;(四)具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相关文献史料、民间文学等;(五)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资料和实物。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