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编制绿化防灾应急预案,健全灾害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