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五条已修改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鼓励晚婚、晚育。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