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四条已修改禁止干涉丧偶妇女的婚姻自由。丧偶妇女再行婚嫁,任何人都不得阻挠。不许强迫丧偶妇女转房。丧偶妇女有权依法处理属于其本人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