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边界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建设隔离设施,具备种植条件的应当采取生物隔离方式,选择适宜的树木种类和种植密度;不具备种植条件的应当采取物理隔离方式,结合地质条件、周边环境选取合适的构筑材料,保证安全、牢固。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