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