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三章 社区服务与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建立与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联网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网格信息动态管理,开通服务热线,反馈社区居民意见,及时解决社区问题。建立社区门户网站,面向社区提供社会管理资讯和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网上受理社区居民反映或者申办的事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