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二章 社区建设与治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居民制度。人大代表应当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居民群众,听取群众对国家机关以及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开展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建设、治理的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