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