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章 既有建筑节能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