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指导下,根据实际,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自主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建设事业。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发挥区位优势,合理利用资源,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工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繁荣商业贸易、发展旅游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