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环境信用管理数据库和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并纳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