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安全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旅行社需要租用客运车辆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和已投保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旅游客车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签订的书面运输合同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工具或者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