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州旅游业发展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