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有效天池景区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应当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详细规划。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