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天池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天池景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