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安全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