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八条已修改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建议。提出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以立法项目的形式。立法项目包括立项建议书、调研报告、法规草案、依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资料等;立法建议包括法规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及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