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五章 利用管理第五十条已废止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茶园面积实行总量控制。禁止毁林开垦和新建、扩建茶园;本条例实施前已开垦的不符合国家公园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茶园,应当按照国家公园规划的要求,限期进行生态改造,但违法违规开垦的茶园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国家公园内已依法划定的由集体或者个人经营的毛竹林面积不得扩大。因抚育更新需要择伐的,应当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