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特点,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挖掘、继承和弘扬武夷山历史传统和文化精华。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监测结果,控制资源利用强度。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