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治理工作,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