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旅游民宿是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二)旅游集散中心是为游客(主要是散客)提供旅游集散、咨询、换乘,同时具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的组织实体。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