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监督与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旅游者有严重不文明旅游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有损国家形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