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者第二十六条有效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旅游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