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运河遗产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破坏大运河遗产的行为。鼓励利用大运河遗产宣传周等形式,举办展示大运河遗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活动。大运河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培训志愿者参与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