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部门应当建立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系统,编制遗产保护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发生危及大运河遗产安全事件,或者发现大运河遗产存在安全隐患的,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