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大运河遗产)的保护适用本条例。大运河遗产包括:(一)大运河河道:杭州塘、上塘河、中河、龙山河、浙东运河西兴段等;(二)大运河水工设施遗存:拱宸桥、广济桥、凤山水城门遗址、西兴过塘行码头等;(三)大运河附属遗存:富义仓等;(四)大运河相关遗产:桥西历史文化街区;(五)其他依法补充列入的遗产要素。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