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人才开发工作应当纳入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行人才开发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