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利用第十六条已废止严禁有害外来物种人为引入风景区。凡在风景区内从事外来物种驯化和繁殖的组织和个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检测审批,并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