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调整资金结构,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结构,为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