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调整资金结构,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结构,为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